发布日期:2017-06-22 09:49:34 来源:江淮机电网 编辑:王杰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有关主管部门:
一、申报类别
(一)本次开展以下类别项目申报:
1. 支持高端制造
2. 支持智能制造
3. 支持精品制造
4. 支持绿色制造
5. 支持服务型制造
6. 支持电子信息、软件和大数据产业发展
7.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8. 强化金融和土地要素支撑
(二)我委已开展的补助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示范应用、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示范企业、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成长型小微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中小企业等6个子类,本次不再另行申报。在中央媒体宣传推介“安徽工业精品”的奖补,不纳入本次申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7〕155号)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省经信委(财务处)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并附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yaoshiqiang@ahjxw.gov.cn)。
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项目建设所在地市级经信委(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局申报。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信委网站(www.aheic.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市、直管县经信委(有关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省经信委。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经信委信息中心咨询,联系人:昝斌、夏泽宇,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066。
(三)有关附件按以下要求填报:
1. 附件1、附件2所有申报单位均需填报,其中附件1在系统中填报,附件2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
2. 附件3、附件4由申报第(一)类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的单位填报,其中附件3在系统中填报,附件4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3. 附件5、附件6由申报第(二)类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的单位填报,其中附件5在系统中填报,附件6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4. 附件7仅由申报第(二十)类奖补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重点项目)的单位在系统中填报;
5. 附件8由申报第(二十四)类奖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单位填报,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6. 附件9由申报第(二十六)类奖补首次进入全国百强的企业(电子信息)、第(二十八)类奖补首次进入安徽省重点企业名单(电子信息)的单位在系统中填报;
7. 附件10由申报第(三十四)类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单位填报,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8. 附件11由申报第(三十七)类奖补国家级和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单位填报,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四)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申报项目,于7月10日前报送推荐文件(系统网上申报功能从7月3日正式开放)。逾期网上申报功能关闭,不再受理。
(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未按要求在省经信委“企业云服务”平台正常上报数据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六)各类别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2。
附件:1. 资金申请表
2. 申请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项目资金承诺书
3. 第(一)类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项目申报信息表
4. 已购置设备清单
5. 第(二)类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信息表
6. 项目银行贷款贴息申请表
7. 第(二十)类奖补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重点项目)申报信息表
8. 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本情况表
9. 第(二十六)、(二十八)类奖补首次进入全国百强的企业(电子信息)、安徽省重点企业名单(电子信息)项目申报信息表
10.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
11.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基本情况表
12. 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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