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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

发布日期:2017-10-13 17:15:53     来源:江淮机电网      编辑:whl

关于开展申报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的通知

皖经信推函〔2017〕1348号

各市经信委: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号),深化我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试点企业典型引路作用,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行业系统解决方案,经研究,拟在全省遴选和认定一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重点围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关键环节,以探索融合发展路径为主线,聚焦互联网平台建设,在产业应用基础好、前景广阔、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行业企业开展试点工作,着力培育形成一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增强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动能。

  二、试点方向

  试点企业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开展试点:

  (一)工业云。

  推动行业骨干企业探索建立基于云计算的协同研发设计平台、网络化生产体系和一体化经营管理新模式,提升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精细管理水平。支持面向制造行业的第三方工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工业云平台运营、管理和服务模式,实现工具库、零件库、模型库等设计资源的共享,推动制造能力和生产资源的在线发布与交易,构建社会化协作的产业生态体系。

  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基地,整合、集聚企业内外部各类人才、设计、制造、服务和资本等资源,鼓励内部员工、外部创客和中小微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服务。发挥“双创”平台集聚的资源优势,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创业创新环境和专业化服务,构建资源富集、创新活跃、高效协同的产业链“双创”新生态。

  (二)工业电子商务。

  推动行业骨干企业在线采购、销售和服务,探索建立高效、阳光、低成本的采购新模式和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新模式,降低企业采购成本,创新营销服务模式。鼓励发展面向重点行业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探索建立集网上交易、加工配送、大数据分析等于一体的工业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体系,提供一体化、精细化和专业化的电子商务服务。

  (三)工业互联网。

  在行业内推进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应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和智能物流成套设备,提升仓储、运输、分拣、包装等作业环节智能化水平。开展信息物理系统示范应用,探索产品及生产过程虚拟仿真、研发制造一体化、企业资源管理与制造执行系统集成、工业APP等应用模式。

  支持企业全面采集研发、生产、管理、营销等数据,并应用大数据分析工具和引擎实现决策支持。利用大数据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柔性化生产、精细化管控和智能化决策能力。推动制造企业建设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平台,探索基于大数据的产品质量管理、预测性维护等应用模式,提升产业链价值。

  (四)行业系统解决方案。

  个性化定制——对企业设计研发、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进行柔性化改造,促进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匹配。网络化协同制造——企业应用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使企业间研发系统、管理系统、服务支撑系统形成协同,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高度集成,生产制造与服务运维信息高度共享,资源和服务动态分析与柔性配置。服务型制造——利用互联网开展产品和设备的远程咨询、远程监控、故障诊断、过程优化等在线增值服务,实现从制造产品为主向提供工程承包和远程运维服务的转变。

  三、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在安徽省境内注册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其中,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互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应用条件,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得分原则高于60分,等级在集成提升以上;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具有规模化应用的产品方案和为制造企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经验。

  (二)试点企业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推荐,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家。试点企业应重点围绕一个方向开展试点工作。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可优先推荐。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不再申报。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对试点企业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为期2年。试点期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组织开展系列培训会、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对试点企业成功经验、最佳实践总结提炼,加大新模式、新业务等方面的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

  四、时间要求

  请各市经信委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推荐企业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化推进处),推荐企业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报送材料包括《2017年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申报书》(见附件1),以及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意见函。有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可从我委网站(www.ahjxw.gov.cn)文件公告栏查询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晨捷 任素梅;联系电话:0551-62871763;

  邮 箱:jiangchenjie@ahjxw.gov.cn;rensm@ahjxw.gov.cn。

  附件:1. 2017年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申报书

  2. 2017年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企业汇总表

  3. 附件1-2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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